市质监局组织培训新《行政诉讼法》

15.04.2015  11:35

  4月9日下午,市质监局组织质监法制讲座,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曹洁解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市质监局各位局领导参加培训,副局长陶永华主持会议。
  曹洁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的修订背景和立法宗旨,讲解了新《行政诉讼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对新法受案范围扩大、当事人诉权的保护、举证责任的分配、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判决形式的完善等1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具体问题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使与会人员全面、准确理解新《行政诉讼法》,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
  陶永华就如何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以及全年法治学习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主动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加强各类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工作;二是切实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认真开展年度法律学习计划,全体工作人员要学深学细。
  市质监局相关处室、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自贸试验区分局、执法总队分管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