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财政局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

01.12.2016  05:02

  为落实本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的各项前期准备,虹口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对本区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16年度预算和2015年度决算的公开情况,包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支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等应依法公开内容。

  自查内容重点关注五方面:一是及时性。预决算是否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整性。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上除涉密信息外,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均应公开。三是细化程度。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财政专项支出均应该细化。四是真实性。预决算公开数据与财政批复内容保持一致,决算公开数据与财务报表反映数据保持一致。五是公开方式。预决算信息在本级集中公开平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开,财政专项支出在部门网站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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