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财政局加强财政监制医疗卫生单位专用收据管理工作

12.01.2018  22:50
  奉贤区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针对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变动频繁的现状,再强调财政监制医疗卫生单位专用收据的管理工作重要性,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一要理清票据购印及保管程序,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保管专管员制度、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全面实现票据管理制度化;二是要规范票据使用,严禁扩大使用范围,转让、出借、代开或买卖票据;三要按规定销毁,对于保管时间满5年的票据存根经区财政局审核批准、查看查验后销毁,确因搬迁或仓储空间不足无法继续存放的,最低保管时间不少于2年,但需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2017年,奉贤区财政局审批通过了区内30家医疗卫生单位近120次、每次20到100万份的购印申请;审查批准并查看查验了14家医疗卫生单位2270.15万份的票据存根销毁申请,确保了财政监制医疗卫生单位专用收据的领、用、存、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