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财政以投入换机制,着力推进医改工作纵深发展

11.03.2017  02:01

  随着青浦区医改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区财政在继续加大对医改投入力度的同时,多方面推进深化医改工作。

  一是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按照“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原则,在工作量核定,成本核定的基础上,完善公立医院财政基本支出补助同工作量和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于标化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结果的财政补偿机制。整合公共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管理,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是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带来的减收,在充分发挥价格补偿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挖掘自身潜力降低运行成本后仍然存在阶段性经济运行困难的,实施过渡期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促进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为,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优化收支结构。

  三是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区财政继续委派总会计师,协助公立医院院长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预决算、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管理,促进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提升。

  四是支持和鼓励医养结合。落实非营利性老年养护床位补贴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养老机构通过与区域内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方式,为辖区内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心理咨询等服务,促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

  五是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本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均等化。

  六是支持卫生人才培养和激励。有效保障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经费需求,积极落实卫生人才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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