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档案局认真谋划贯彻两办档案工作实施意见

08.08.2014  13:25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的要求,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化新区档案工作机制创新和发展转型,浦东新区档案局于7月下旬启动了贯彻两办《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

为了科学、有序推进《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新区档案局成立了《实施意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统筹及组织指导文件起草工作,由区档案局局长许建军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文件起草小组,抽调相关部室具有较强全局意识和文字能力的中层干部和青年骨干组成,按业务专长分工负责相关内容的组织起草,局内各部室参与相应条线的思路研究及资料提供工作。

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将采取“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全局协同”的工作机制,充分凝聚相关各方的集体智慧完成起草工作,整个过程分为启动部署、学习调研、汇总成文、修改完善和正式发布五个阶段,最后经与上海市的相关《意见》对接后,将在2015年一季度召开的新区档案工作会议上,以区委区政府或区“两办”的名义向全区建档单位印发。

新区档案局将《实施意见》定位为指导未来十年至二十年新区档案工作发展方向、路径的规范性文件及举全局馆之力的一项重要课题和中心工作,立足于区委区政府层面对新区档案工作的发展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实施意见》与“十三五”规划的关系,强调既要认识到两者的不同特点和侧重点,又要把握好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新区档案局明确了《实施意见》制定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区分层面,体现特色。要区分领导、局馆和区域三个不同层面思考各项工作,要充分体现浦东的地方特点和改革创新精神,要充分体现浦东综合档案与城建档案统一管理的独有体制特色。二是突出重点,深入研究。要在学透上级文件、摸清工作现状、借鉴相关资料、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厘清框架,梳理出今后一段时期内新区档案工作需要实现的重点目标、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三是客观评估,找出差距。要通过对“十二五”以来新区档案事业发展情况的全面客观评估,对照中办、国办文件和其他上级部门精神,对照社会需求和国际档案事业发展趋势,找出存在的差距,为《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提供依据。四是结合群教,聚焦问题。要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环节的要求,针对档案局在听取各方意见和开展对照检查过程中查摆出的制约新区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实施意见》中体现针对性的解决思路。

(浦东新区档案局 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