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试点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工作力争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1.2015  16:11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落实公开执法、透明执法要求,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我局作为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工作五家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开展探索和创新,力争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我区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一、立项调研,实现执法公开体系的规范统一

(一)统一执法项目,开展权责梳理。我局以ISO9001管理体系为标准,统一执法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环节,完成矫正中心运作制度汇编,开展满意度调查,列出执法人员的权力、责任清单,实现了矫正执法岗位职责更加明晰,监管执法流程更加透明,执法权责更加统一的目的。

(二)突出执法重点,制定公开目录。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的理念,紧扣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在保障个人隐私和不泄露相关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制定社区矫正执法公开目录,通过目录明确执法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渠道四项基本要素,以执法部门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内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责任义务、社区矫正执法流程、社区矫正奖惩结果、电子定位佩戴等内容为重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三)试点考核公开,强化工作实效。今年我区在泗泾、叶榭、洞泾、中山、永丰5个街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公开试点工作,通过考评打分的形式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在矫表现进行直观的表述,并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公开栏进行公示。按照计分排名,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处遇,此举激发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积极性,展现出了执法公开的实效性,使在矫人员的服刑意识得到切实增强,在矫表现有了较大的进步。

二、整体推进,建立全方位执法公开机制

(一)矫正中心为龙头,打造执法公开平台。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区级执法的主体,是执法公开的一面镜子。我局印制了中心宣传手册和矫正业务告知单,在接待对外参观、宣传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发放告知;制作执法公开栏和工作人员公开栏,强化执法人员公平、公开执法意识,杜绝渎职、不作为等执法违纪现象发生;在网站和公示栏公布矫正中心联系电话和纪检监察监督电话,接受社区服刑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监督。

(二)基层站所为末端,建设一线公开机制。我局统一为基层司法所订制了长2.4米,宽1.2  米的社区矫正工作公开栏,使基层司法所矫正执法工作公示上墙。执法公开栏内容包括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要求、日常执法内容、奖惩考核结果等,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报道、集体活动时对街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一目了然,在扩大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的同时利于接受各级部门和社会群体监督。

(三)主动丰富途径,公开方式多元化。除了及时公示基础性执法文件材料之外,为了便于更详细、全面的展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矫正中心专门制作社区矫正业务解读PPT、拍摄了以“矫正执法一日规范”为主题的工作宣传片,通过文字、数据、图片、影音等多种方式,将社区矫正工作全方位的呈现在荧屏之上,更具真实感和直观性,最终实现执法公开方式手段的多元化。

三、探索创新,打造信息化执法公开平台

(一)开通矫正微信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托我局今年上线的“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矫正执法宣传、公开、公示。下一步,将打造社区矫正专项工作微信号,计划以区和街镇为单位进行两级化操作。在区级层面建立“松江区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在街镇层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发挥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快捷高效的优势,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服刑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掌握全区矫正工作动态,弥补当前传统信息传递模式的局限性。

(二)筹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市矫正局执法公开化方案中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矫正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要求,我局着手开发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矫正工作信息公开、社区服刑人员个人矫正信息查询和教育矫正在线学习等功能。

四、自查完善,形成全方位监督机制

(一)列入纪检监察视角。局纪委将社区矫正事务和执法公开工作作为局纪检监察自立项目,建设阳光执法监管机制,通过岗位排摸、查找犯罪隐患,确定了13项社区矫正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列出了如变更居住地、社会调查意见、外出审批等重要风险点。局纪委每季度到矫正中心就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区社区矫正中心每月向局纪委报告当月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数据、执法奖惩结果、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名单等重点事项,主动接受监察。

(二)丰富监督渠道。主动开展执法自测自评工作,在公众微信号和区司法行政网站上设立举报平台,在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和社区服刑人员中定期开展执法工作满意度评测活动,切实掌握执法队伍执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纠正违纪违规的执法现象。

我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处于初期阶段,下一步将从进一步完善执法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公开化的保障机制等方面努力,逐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化机制,力争形成具有松江特色的矫正执法公开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