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使用新型警用记录仪 监督执法过程

20.11.20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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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警用执法记录仪正在全国10个城市试点使用,上海从去年7月开始试点,对一线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它在提供违法行为证据的同时,也实现了对警务活动的全程回溯式管理,成为了规范执法的"第三只眼"。

    这名交警正在对违法停靠在路边的机动车进行处理。车主过来"理论"。交通违法人员实况:停在这里妨碍什么了妨碍什么了当交警要求车主出示驾驶证时,对方声称自己没有。于是,交警下令拖车,车主开始推搡民警,还找来朋友在路边围观起哄,一边用手机拍下视频,一边大喊民警打人。交通违法人员实况:(交警:你们干什么不要推我)警察打人啦你不要打人啊这一切,都被新型警用记录仪拍了下来。这台黑色的执法记录仪就佩戴在执法交警的左肩,它采用高清和红外线摄像方式,125度广角。(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一中队指导员王刚其实佩戴执法记录仪的民警一开始就对这个事件进行完整的记录最后维护法律的权威也保障了民警正常的执法权益)使用新型执法记录仪以来,宝山交警先后处理各类暴力抗法违法嫌疑人员32名。除了保障执法权益,执法记录仪也对民警规范执法,起到监督作用。交警执法用语不规范实况:我看着你你能这样走吗民警在路口监督你你还这样走啊刚才这段记录仪画面就显示,交警在处理交通违章时,没有使用规范用语。(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综合科科长胡浩杰通过定期对声像资料的回放检查对民警的执法用语(是否)规范以及民警违法指控的事实依据进行倒查及时纠正民警的执法差错和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按规定,每位一线交警在执勤结束后,都必须将执法记录仪中的内容导入数据采集站,实现对警务活动的"回溯式"管理。也正因为这样,对一些过去容易被忽略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驾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实线变道等,执法记录仪,也能起到了固定证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