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全面启动2018年“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10.05.2018  17:12

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8〕12号)和市审改办《关于印发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8〕28号)要求,今年5月1日前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方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通过前期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对改革试点事项的研究,2018年4月24日,市交通委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交法〔2018〕318号),全面部署2018年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全面启动9个交通领域改革试点事项,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全面建立事中事后配套监管制度,逐一对应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做到“一项一方案”;二是加强诚信档案管理建设,特别是针对此次调整为告知承诺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完善诚信考核指标;三是做好分类监管基础工作,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和惩戒机制;四是落实风险监管,及时掌控试点事项运作情况,加强风险点梳理排查,做好应对方案制定。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积极协同浦东新区抓好工作落实和强化组织保障,跟踪了解试点情况,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效,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适时在全市系统内予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