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危运顺藤摸瓜,溯源调查企业责任

27.11.2017  15:25

近期,金山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接区交警支队移交一涉嫌无证危运案件。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检查,发现该车装载油漆、稀释剂等三类易燃危险品5.1吨,驾驶员无法出示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有效许可证件。随后,执法人员在对案件进行调查中,发现该批危险货物的发货单位在发送危险化学品时,未查验运输车辆的营运证件。

11月7日,执法人员前往该发货单位进行溯源检查,经过现场检查台账并询问相关负责人,证实了该单位存在“在发送危险化学品时,未查验运输车辆的营运证件”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单位开具了《调查处理通知书》,并告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

11月15日,该单位负责人前到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今后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查验运输车辆资质证件义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