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警察以抓嫖为名敲诈 被判处拘役5个月

07.02.2016  08:52
男子假扮警察以抓嫖为名敲诈 被判处拘役5个月 - 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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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业人员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突发奇想,通过朋友的帮助伪造了1张警官证,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便衣警察。随后,李某又利用“警察”身份,以公安部门扫黄为由,多次要挟被害人。

  近日,奉贤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无业人员李某平时到处游荡,生活拮据却又不愿找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每次身无分文时就动歪脑筋。一次李某看到警察例行检查娱乐场所,便突发奇想,找到自己的狐朋狗友伪造了一张“警官证”。随后,李某就利用“便衣警察”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

  2015年5月6日晚,李某伙同他人来到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运河北路附近,手持伪造的警官证件,冒充公安人员,以查处嫖娼等违法行为相要挟,向被害人涂某索取财物,后因涂某逃跑而未得逞。

  2015年8月3日20时晚,李某又伙同他人来到奉贤区南桥镇贝港南区XXX号楼下,以“有市民举报朱某有嫖娼行为”相要挟,强行索取被害人朱某现金1400元。

  尝到甜头的李某之后更加变本加厉,2015年8月10日晚,李某又伙同他人至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北路某处,以查处嫖娼等违法行为相要挟,强行索取被害人刘某现金1890元。

  案发后,李某在家属帮助下退赔了被害人朱某、刘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

  奉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