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解说服务费结算闹纠纷 平台:直播数据存虚假人气

10.12.2018  13:40

  原标题:游戏解说服务费结算闹纠纷

  据《劳动报》报道,游戏解说员们的服务费到底应当按照按虚拟人气计算,还是按真实人气算呢?宝山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3月,某网络公司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指派旗下解说员作为文化传播公司的独家解说员,在指定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游戏解说。每位解说员月有效直播时间不低于80小时,文化传播公司需按照每名解说员每月2200元支付合作费。根据约定,月有效直播时间是指一名协议解说员每月在平台直播过程中,直播时间每分钟在线人次均值达到100人次的累计总时长,且直播房间、在线人次均值等数据均以某网络公司数据为准。

  网络公司认为,25名解说员均完成了解说事宜,文化传播公司应支付55000元,但仅支付了6600元,故诉至宝山法院,请求判令对方支付剩余合作费48400元。被告辩称:直播平台公司对主播的数据截图显示其中存在虚假人气。

  宝山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结算按合同约定应依据被告的数据进行结算即按照直播平台的技术数据结算,被告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