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上海要揪出所有污染源 可试点街镇漏报率达7.2%

09.05.2018  22:36

原标题:上半年上海要“”出所有污染源,可试点街镇漏报率居然高达7.2%!

  防治污染,摸清底数至关重要。不知道污染从何而来,如何有的放矢、精准治污?因此,我国近期正在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2007年)。根据要求,今年6月底前,上海要完成对污染源的清查,对各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汽修企业等逐一开展清查。

  距离清查截止日期只剩不到两个月,实际进度不容乐观。5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上传出消息,今年4月,上海市普查办对每个区确定的一个试点街镇的污染源清查质量进行了抽查,这些街镇上报的结果是清查发现了1.9万多家企业,但实际核对后,平均漏报率和错误率分别为7.2%和9.6%,超过国家允许的差错标准,清查质量有待提高。

  清查质量不高,一些清查责任主体没有切实履行责任是主要原因。据通报,浦东新区尚未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而其他区均已成立;16个区中,尚有一半未印发普查工作方案。

  市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强调,污染源普查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责任,是政府责任。国家方案明确规定,各地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因此,各区人民政府要督促街镇政府落实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村、居、工业园区的主体责任。如果漏报、瞒报很多,污染源数量掌握不准,将来精准治污就会出现方向性偏差,徒耗人力物力。

  此外,今年上半年,上海将建立全市固定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库,之前污染源清查的执行情况,将直接决定该数据库的精准性、全面性。

  市普查办表示,将开展督办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未按计划完成的提出批评意见,并将视情况轻重程度,采取发督办函、内部约谈、公开约谈、内部通报、公开通报、专项督察等方式来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普查办还强调,各个污染源普查责任主体必须确保应查尽查、不重不漏,严防不报不管、漏报失管,否则,以后未列入普查范围的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原则上一律予以关停、取缔。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可以有效防止地方政府为包庇污染企业而不将其纳入污染源名单的做法。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污染源清查后,污染源普查将进入更为细致的入户调查阶段,对清查掌握的有污染排放的单位,重点调查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要对排放口和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定位工作,该项工作计划今年11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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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自4月份开始,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