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孩成“最美女教师”引网络热议

31.07.2015  12:08

  一篇题为《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近日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当年18岁的河南被拐女孩郜艳敏,如今成了山村“最美女教师”,这样的身份碰撞,让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榜样”背后身份特殊

  郜艳敏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于她是一个身份特殊的“榜样”。

  21年前,她还是一个打工妹,被拐卖到太行山深处的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受尽磨难后,成为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她曾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其经历还被拍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在上海市妇联负责人看来,郜艳敏首先是“被拐女”,是受害人,即使成为大山里的最美女教师,但她的人身权利、婚姻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容忽视。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王瑞鸿表示,这件事首先是法律问题,其次是社会问题,郜艳敏的受害经历不仅在她自己心中留下伤痕,也触碰了“妇女被拐卖”这一社会痛点。郜艳敏成为榜样,换个角度看,是社会问题衍生出的“黑色幽默”。

   榜样”之路出于无奈

  热议之中,还有一些微辞:郜艳敏被拐时已成年,不像受拐儿童,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为何不回家?

  在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陈雁看来,这一事件中,社会舆论其实更应该听听当事人自己的声音。其实,郜艳敏选择安静地留下来,教孩子们念书识字,除了出于求生的本能,还有现实的无奈。据报道,她被卖给一名比她大6岁的羊倌,曾多次自杀、逃跑,都没有成功。一年后,她获准和丈夫一起回乡探亲,向父母表达回家的愿望,父母却以“遵守妇道、侍奉公婆”为由,拒绝了女儿。

  陈雁认为,这反映了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现实问题,对妇女权利的极度漠视。这位被剥夺了正当权利的女孩,十多年来从未停止过改变命运的努力。因此,社会对她应该多些尊重。

   逃不出的,不仅是大山

  针对郜艳敏事件,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已发微博表态: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目前,当地警方已开展调查。

  严打的表态和行动,既合乎法律表述,也契合民间呼吁。然而,拐卖犯罪有其特殊性,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将被拐女性和儿童解救出来,有时会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去年,电影《亲爱的》上映后一度引起热议,当其中的被拐儿童与养母建立起难以割舍的感情时,“回家”这条路变得异常艰难。

  “被拐女性逃不出的,不仅是大山。拴住她们的,也不仅是铁链。”在复旦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沈奕斐看来,郜艳敏被无形中置于一种社会语境中,要么将她视为弱者,要么将她歌颂为奉献者,使得她无路可逃,“女性的主体性不能被任何语境抹杀,哪怕是感动。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