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自己身上 钱却被别人花了 这起案件法院判银行全赔

19.11.2017  23:47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下同)

  去年,家住云南楚雄市的韩女士遇到一件蹊跷事,自己的银行卡明明在身上,却收到了银行提示消费了2.37万元的短信。起初,她还以为是诈骗短信,到银行一查,卡里的钱果然不翼而飞。近日,该案经楚雄市人民法院、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银行全赔储户的损失金额。

   离奇:带在身 上的银行卡异地消费2.37万元

  2016年5月5日,正在上班韩女士突然收到来自银行的手机短信提示,其银行卡发生消费金额2.37万元。韩女士查看自己的钱包,银行卡明明还在包里。到银行一查,其银行卡确实于当天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某公司发生过一笔交易,金额为2.37万元。

  韩女士锁定了该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银行通过内部系统以欺诈交易请求对该笔交易请求延迟资金结算,但因交易已完成结算而失败。公安机关对该案以刑事案件立案,但侦破未果。韩女士多次向银行协商赔偿均遭拒绝,便一纸诉状将开卡银行诉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银行赔偿2.37万元。

   争议:储户银行卡被盗刷究竟谁来赔偿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很大。韩女士认为,自己在银行办了借记卡,就和银行之间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为储户保障安全交易是银行的法定责任。她本人对银行卡的使用保管一直很谨慎,不存在泄露存款信息和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在发生不明交易后,她本人几分钟就到银行进行处理,且及时进行了报警,尽到了应有的谨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