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副县长失职被处分

19.02.2015  13:24

  新华社长沙2月18日电(记者 陈文广)湖南省纪委近日对涉6起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的7名干部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免职等处分。其中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因在“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这6起问责典型案例分别是:衡东县副县长夏长安工作失职渎职案;花垣县龙潭镇党委书记吴仲庆等失职渎职案;慈利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永海失职渎职案;岳阳市云溪区住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移保失职渎职案;岳阳市岳阳楼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兼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刘加力失职渎职案;桃源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袁新华失职渎职案。

  其中,“衡东儿童血铅超标”案曾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2014年6月14日,媒体披露“湖南衡东大浦镇300多名儿童血铅严重超标”。经检测,衡东县美仑化工公司周边的315名儿童中,血铅超标82人,轻度中毒8人,中度中毒2人,属于较大环境污染问题。夏长安作为时任衡东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衡阳市监察局给予夏长安行政记过处分。

  湖南省纪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及时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等问题,对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