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引入社会组织管理和诚信建设现场会召开

23.07.2014  11:03

  7月18日,上海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引入社会组织管理和诚信建设现场会在普陀区召开。会上,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综合处签署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引入社会组织管理和诚信建设的工作协议》,标志着上海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首次实现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全面对接。

  上海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取消了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引入,既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审核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为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购买服务和孵化基地准入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会上,普陀区检察院介绍了与区民政局开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引入社会组织管理”试点工作的经验。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王鹏致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匡鹏出席并讲话。市社团局、市检察院、普陀区民政局有关领导以及部分区县社团局、检察院负责人、媒体代表约40余人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