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学习交通运输部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文件的精神

16.02.2016  18:31

近期,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2015年部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的通报》(交法函〔2016〕34号)(以下简称《通报》)。2015年部共办理了11件行政诉讼案件、收到了25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以上海市交通委为对象而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

通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履行好信息公开等政府职责;二是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把行政审批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三是加强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规范信访接待流程;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行为,严格实施《交通运输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适应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新形势的变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工作流程,尽量减少纠纷争议。

2015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已办结16件,1件正在办理中。从案件办理情况看,受理的11件,告知向有权机关申请复议4件,申请人主动放弃申请2件。受理的11件复议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10件,另有1件中止审查。市交通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7件,被维持的5件,不予受理的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终止的5件,另有6件市政府中止审查。共办理8件行政诉讼案件,全部都已开庭。其中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件原告上诉,1件二审判决驳回上诉,1件尚在审理过程中),1件裁定驳回起诉,4件原告主动撤诉。

2016年,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将结合该年度市交通工作各项重点,严格落实《通报》要求,进一步提高本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本机关依法行政。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