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上流程

06.02.2018  14:41

近日,市司法局通过完善网上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市司法局于2017年印发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具体规定》,规定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事项,均须经本机关法制工作部门书面提出法制审核意见,作为决策或决定的依据,并连同决策或决定其它相关资料一并立卷归档。为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并进一步提升制度运行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我局对法制审核网上流程进行了修改完善。

根据修改后的流程,我局职能部门提起任何一项内部请示,都必须选择该请示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为帮助职能部门准确判断,该选择页面自动显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范围清单。一旦经办部门选择所请内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文件流程自动进入法制审核程序,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可在网上起草法制审核意见书,意见书自动生成规范的文件格式和文件编号。法制部门负责人可在完成审核修改并加盖部门电子印章后将法制审核意见连同内部请示一并转办回经办部门。法制审核意见书可由经办部门直接打印,以方便提请审议决定和立卷归档。

2月2日,市司法局法制处通过新的网上流程对我局今年首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出了首份电子版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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