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09.05.2016  18:40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要求,总结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践经验,推进单位全面规范内部控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内部控制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和方法,经总结提炼后形成的优秀案例。   二、案例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单位内部控制案例,可以是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某一方面工作的案例、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某一单项业务的案例,也可以是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方面的方法,以及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实施整体情况的案例。   三、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案例要真实客观反映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益经验和方法,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作用。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案例结构。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要求。   (三)案例文字格式。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案例应为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组织报送部门(或区县)、案例名称、案例单位具体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   四、相关要求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部门和本区县单位内部控制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要积极组织和动员本部门、本区县内部控制优秀实践单位参加征集活动,注重筛选和审核把关,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至少报送1个内部控制案例。此项工作将纳入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或各区县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林菊红(54679568-17042,[email protected])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格式文本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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