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走人行道被领罚单?交警:真的!不遵守交规被处罚

11.04.2021  06:12
2021 04/11 05:00 分享 返回

  近日,有柳州网友在网上曝出一张因行人不走人行道被交警部门开罚单的照片,引发网友关注,并发出疑问,交警部门开始对行人不走人行道开罚单了吗? 对此,柳州交警部门回应,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违反交规,交警一直以来都在按规处罚,以规范交通秩序。

  日前,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张因行人不走人行道被交警处罚的罚单,罚单上显示,被处罚人于2021年4月8日17时33分,在屏山大道屏山乐群路口至屏山荣军路口处,实施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违法行为(代码3003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处以10元罚款。

  该罚单在网络上发布后,引发不少网友热议。绝大部分网友对交警开此项罚单持支持态度,称行人不走人行道十分危险,而且会扰乱交通秩序,交警部门通过处罚的方式规范行人行走秩序,减少了违规行为,有利于提升整体交通秩序。也有网友表示,行人不走人行道乱象问题比较突出,交警部门早就应该对此乱象开罚单了。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有时候也有特殊情况,柳州不少电动车也行驶在人行道上,把行人逼到了人行道外。对于这种特殊情况,交警部门也要综合考虑,在规范电动车违规乱象的同时,对行人不按人行道行走的行为酌情处罚。

本文来源:南国今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