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萍委员:在文艺创作中弘扬上海“精气神”

25.01.2016  19:23

王丽萍委员认为,一部电视剧的力量,可以传播正能量,也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上海,爱上上海,这,就是我作为创作者的骄傲与欣慰。

  

王丽萍委员坦言,不可否认,我们这个时代在变,文艺传播的渠道、信息互通的载体在变,但总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不能因为快节奏的、碎片化的传播,而忘记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路走得长了,更不能忘记来时的初心。

  

王丽萍委员建议,第一,对于确实为上海的影视创作立下汗马功劳的个人,特别是在影视新兴领域脱颖而出,取得重大突破、提升上海城市影响力的个人,不唯年龄、身份、不拘一格,给予重奖,让人才真正得到尊重和器重。

  

第二,呼吁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提升上海对全国文化企业、文化人物的吸引力、凝聚力,为全国各地赴上海发展的文化企业、民非机构、工作室等“减负”。、

  

第三,文艺工作者最终还是要拿出作品说话。建议抓住“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遇期,在上海重点扶持一批文化领域的内容品牌和企业品牌。

  

王丽萍委员强调,作为一个对上海充满感情的编剧,我们愿意用我们的作品来弘扬上海的精气神!“”就是一种昂扬向上、勇于创新、励精图治的城市精神状态;“”就是一种海纳百川、兼容并包的气派、气度、气场,体现在文艺工作领域,是对人才、对创作、对品牌不拘一格的包容度;“”就是我们上海所特有的文化神采、韵味、美感,是一座城市的文化灵魂,也是文艺创作所要赋予的灵魂所在。

  

这样的“精气神”在本质上,一定是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一定会坚持真善美的辩证统一,愿上海的“精气神”贯穿于我们文艺创作的始终。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