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超标要“罚款”? 医保审核严防“卖药”

26.05.2016  00:40



今年90岁高龄的史老伯,每天需要服用两粒“拜新同”控制血压。最近突然收到一封来自“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的通知单,说他从去年4月1日到今年的1月30日期间,门诊年度累计费用超过2万元。需要配合审核。史老伯的儿子赶紧到宝山区医保事务中心询问。

原来,史老伯过去每天只服用一粒降压药,后来因病情变化增加了剂量。在宝山区医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首先解答了下发“通知单”的原因。



宝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的卡老年人借给外地药贩子,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所以医保肯定基金要监管的,年度(累计费用)超过两万都要审核。

而4200元也并非患者理解的所谓罚款,只是审核确认超额的自行承担费用。只要出具相应用药剂量证明,费用即可重新审核计算。



宝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网审的时候看不到病史,是带上病史到就近的医保中心审核一下,就是看一看医生的病史上是怎么写的。

(看看新闻网记者:刘仲萌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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