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菜市场超市买肉要选择"带章的"

28.10.2014  08:30

  东方网10月28日消息:天气渐凉,肉及肉制品消费进入旺季。近期上海市食药监局在监管中发现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未经动物检验检疫的肉类,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疫的肉类,可能带有致病微生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食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为此,上海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购买肉类食品,要选择在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加盖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肉类。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正规饭店就餐,切勿因贪图“新鲜野味”而选择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的,可向上海市食药监局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