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取消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4类股将充分受益

05.05.2015  19:16

  中国网财经5月5日讯 医药价格这块“硬骨头”终于被啃下。周二上午,发改委会同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市场认为,药价改革将对4类医药企业产生正面影响,相关股票或有所表现。

   药品价格改革涉及五方面内容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价格改革主要内容是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具体分为五类情况:一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二是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三是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四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考虑到此类药品目前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制、临床使用规范、价格和市场稳定,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五是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仍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取消政府定价后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

  对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很多市民关心药品价格会不会出现大幅上涨,对此,发改委表示,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同时,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将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加强医保和招标采购政策衔接,将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后,就可以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药价改革利好医药行业 4类股将充分受益

  据了解,近十年来,国家发改委曾对药品进行了20多次降价,但药价虚高的囧状却一直没有得到改变。去年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目前公立医院医事服务费价格确实太低,但药价虚高现象仍然存在,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业内普遍认为释放出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信号。11月27日,发改委向8个行业协会下发了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欲简政放权,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实际交易价格。

  根据征求意见,发改委继续保留低价药物和麻精药物的定价权,其他全部放开,也就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主导;专利药、独家药品等价格由多方参与的谈判形成;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同时,报告还专门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这意味着我国医药价格改革的市场化步伐将加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