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中英文产地标注不同 职业打假人获判退一赔一

28.08.2014  16:30

  阎某是“职业打假人”,在本市某超市购得标注为意大利产的几个玻璃器皿和标注为瑞士产的点火枪后,以“商品中英文标志不一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市退一赔一。近日,该诉求获静安区法院判决支持。

  2013年9月18日、10月5日,阎某先后两次在某超市内购得标注为意大利产、价格为1470元的烤盘等玻璃器皿,以及标注为瑞士产、价格为436元的两把点火枪。

  法庭上涉案超市人员辩称,玻璃器皿标注原产地确实为意大利; 而点火枪是瑞士公司在中国的一个工厂制造,标注原产地为瑞士也无误。同时超市人员提醒,阎某是“职业打假人”,多次以“标注产地不一”为由起诉商家牟利。

  经审理查明,涉案玻璃器皿的中文标签注明产地为意大利,英文标注却为“中国制造”;涉案点火枪中文标注产地为瑞士,英文则注明其系中国制造。法院认为,涉案商品均存在“中英文标志不一”的问题,遂判决超市“退一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