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会保险体系:体系完备 层次清晰

25.04.2016  12:50

        英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并非免费,需要公民依照自身不同情况缴纳不同数量的“社会保障款”。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凡超过16周岁或周收入超过153英镑的雇员抑或年利润超过5885英镑的独立创业人员,都需缴纳社会保障款,以享受各类社会福利,具体缴纳金额则与公民收入情况和就业情况密切相关。

        对于周收入超过153英镑的雇员,需要缴纳“第一等级”社会保障款。其中,周收入在153英镑至805英镑之间的部分按照12%的比例缴纳,而超过805英镑的部分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与此同时,如果雇员所在公司已经为其设立了更具吸引力的养老保险计划,该雇员在满足一定年收入条件的基础上向政府申请减免部分缴纳额。

        对于年利润超过5885英镑的创业人员,其需要缴纳“第二等级”和“第四等级”社会保障款。其中,“第二等级”社会保障款标准统一为每周2.75英镑;“第四等级”社会保障款则是在年利润超过7956英镑时才开始计收,并与收入所得税一同缴纳。当创业人员年利润在7956至41865英镑之间时,要将利润高出7956英镑部分按照9%的比例上缴;年利润高于41865英镑时,在按照9%的比例缴纳7956至41865英镑之间金额的同时,还要按2%的比例缴纳超过41865英镑部分。

        与此同时,针对可能由于失业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障款等原因造成公民预期退休年限内无法拿到全额国家养老保险的问题,英国政府允许公民在核对其国民保险缴纳记录之后,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自愿补缴份额。这一项目主要针对的对象包括周收入在111英镑以下无法满足国民保险缴存条件的雇员、年利润在5885英镑以下的自主创业人员、旅居国外人员以及失业但未申领相关公共基金的人员等。其中除旅居国外人员需要按照每周2.75英镑标准缴纳“第二等级”社会保障款外,其他人群都需要按照每周13.9英镑的额度自愿缴纳“第三等级”社会保障款,自主创业人员还可以按照自身需求在这两个等级中选择适合自身的缴存额度。

        然而,不同的缴存金额也意味着不同的社会福利待遇水平。对于全额缴纳“第一等级”社会保障款的雇员而言,其可以享受包括基础国家养老金、额外国家养老金、新国家养老金、基于缴存额的再就业补贴、基于缴存额的就业和收入补贴、生育补贴以及丧亲津贴在内的全部国家福利;对于全额缴纳“第二等级”社会保障款的自主创业人员而言,其社会福利则不包括额外国家养老金和基于缴存额的再就业补贴;对于缴纳“第三等级”社会保障款的人员而言,相比于全额缴纳“第二等级”社会保障款的人员,其社会福利还不包括基于缴存额的就业和收入补贴以及生育补贴。

        虽然英国政府的整套社会福利体系相对健全且自由度较高,但是其过于复杂且对失业人员缺乏足够就业激励的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基于此,英国政府试图通过引入统一“福利救济金”取代包括失业救济、就业收入补助等在内的福利。当前,这一改革尚处于逐步推广阶段,未来英国社会保险制度何去何从或许还需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