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向水源地排污最高罚20万 相关办法下月实施

28.05.2015  11:08

  原标题: 船舶向水源地排污最高罚20万

  5月28日消息:禁止船舶向水源保护区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压载水,违反规定的船舶将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昨日,上海海事局传出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行为,《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防污工作涉及水域、大气、噪声等全方位领域。

  据介绍,《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主要修改内容涉及新增防治船舶大气和噪声污染、强化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以及明确码头的应急处置责任等。

  其中包括,在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时,船舶不得从事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活动。船舶应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燃油,并鼓励使用低硫油、清洁能源。要求船舶在不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少用或者不使用声响装置;并新增明确禁止噪声污染严重的挂桨机船在黄浦江和本市所有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等内容。

  同时,因为本市青草沙、东风西沙、陈行和黄浦江上游四大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黄浦江或毗邻长江航道,《办法》规定:禁止船舶向水源保护区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压载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冲洗甲板;水源保护区内发生船舶油污事故,禁止使用消油剂。对于违反前述规定的,设置了最高2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