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航务处赴上海久和大隆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18.04.2018  16:07

自4月初,市航务处启动水运企业年度核查工作以来,把执法工作调研和行业调研做到二合为一,陆续走访调研了相关企业。4月12日,市航务处负责人带队赴上海久和大隆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现场核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向企业告知身份、事由,启动执法记录仪,并对年度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说明,希望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同时,按照现场检查要求对该企业的经营资格、船舶运力、经营行为、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等进行检查,尤其是对专职管理人员的资历和履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查阅,总体情况较好。

检查后,市航务处听取企业对行业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就安全工作与企业进行交流,希望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该企业提出两条意见建议:一是在企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必须在办理所有权人变更时提供证书原件以致船舶需要停航,且涉及上海海事、中国船级社和航务处等单位,流程多,停航时间较长,成本支出较大,能否通过信息化手段来缩短流程,或以提供代理证的方式,为企业提供便利;二是因《关于实施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航运企业海务、机务持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在船上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而这类人员的特培证书更新又需要具备相应海上资历,建议海事部门针对油、化、液三类特殊培训也以岸基培训方式开展,予以解决。市航务处回应了企业建议,并要求执法人员落实好监管责任,并加强与企业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加大法律法规的推送和宣传,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助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