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与出租车路口险相撞 骑车人与乘客动粗致人轻伤
20.01.2015 06:44
本文来源: Sh.Eastday.Com
东方网1月2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小摩擦”,但挑衅行为让两个当事人失去理智,导致事态升级,两败俱伤。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骑车小伙子提起公诉。
近日,小罗骑自行车沿着本市静安区某道路直行过一路口,恰巧遇到一辆出租车在路口转弯,由于出租车在转弯时差点碰到小罗的自行车,小罗向出租车司机伸出了中指示意,被坐在出租车副驾驶的乘客王某看见。当该出租车超过了小罗的自行车继续拐弯时,王某也回头向小罗伸出了手指。待该出租车在下一路口遇红灯等待时,小罗骑着自行车赶了上来,上前与王某理论起来,随后小罗一个冲动就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面部后逃逸。王某报警后,小罗随即被警方抓获。经鉴定,王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已构成轻伤,且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静安检察院认为小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因小罗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近日,法院判处小罗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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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5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