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惠娟 在2014年上海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会议暨上海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障状况调研成果发布会上的讲话

06.11.2014  18:15

2014年10月3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4年上海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会议暨上海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障状况调研成果发布会,以积极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利益和特殊权益。刚才,徐汇区总工会、上海移动工会作了很好的经验交流,在探索如何增强工会女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方面、在探索如何依托社会专业组织维护好女职工的健康权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希望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全市17个区县的工会女职工维权专家门诊和上海市总工会女律师志愿团的宣告成立,不仅壮大了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也必将对全市女职工维权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市总女职工部和黄浦区总对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障状况和职业女性生育意愿及福利需求调研成果进行了发布,其中一些观点和对策建议非常“接地气”,可以成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女职工维权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破题之策。尤其是彭希哲院长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角度,为大家讲授了女职工维权的新视角和新观点,对我们创新思维开展女职工工作很有启示和帮助。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后召开的一次维权工作会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在我们党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深刻,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的前进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决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毫不动摇坚持,坚决贯彻落实,把广大女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跟党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下面,结合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我就工会开展女职工维权工作谈三点想法。

  一、推动形成“开放式、社会化”的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女职工组织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更充分地体现广泛性、群众性,要求我们转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机制,是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统领,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加强协调、强化职能的“四位一体”维权工作新格局。应该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已经在推动形成社会化维权机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去年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换届时,我们把人大、政府、女律师协会、女医师协会、央企、私企的优秀职业女性代表吸收进来,作为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委员。这些来自各个领域的委员,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工作优势,为我们开展社会化维权工作奠定了很好的组织基础。今年9月至10月期间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的“女职工劳动权益落实情况督查”,就是按照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5个委员团的设置开展的,每个检查团还配备了一名有丰富经验的女律师,这些委员们充分发挥了她们各自的专业优势,督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和配合,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的新方式、新途径,使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维权力量不断加强、领域不断拓展。

  二、推动建设“立体化、多层级”的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载体。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尤其要以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重点,推动女职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项集体合同的刚性作用。截止到2013年底,全市共签订专项合同27330份,覆盖企业19.4万家,受益女职工达247万余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提升专项合同条款质量、提高专项合同履约率上下功夫,使签订履行专项集体合同的过程,成为女职工得实惠的过程。尤其要重点推动将退休年龄问题、产假后回原岗位工作、妇科检查的落实等突出问题和女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纳入专项合同内容,条款要尽量细化、量化,便于操作,便于对照检查是否履行,增强实效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健全工会女职工法律服务网格化体系。市总工会着力构建求助热线、专家门诊、女律师志愿团“三位一体”的工会女职工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今年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开通了12351“女职工专线”,在职工援助服务网上开设“女职工特殊权益”专栏,开设心理咨询服务项目。今天,依托区县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平台和上海市女律师协会,我们又成立了“上海工会女职工维权专家门诊”和“上海市总工会女律师志愿团”。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加大宣传,让女职工了解这些诉求表达渠道和权益求助渠道,同时,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构建一个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网格化格局,让每个女职工都能享有权益维护网络“零距离”的便利和便捷。再一方面要切实依法履行督促权益落实的监督职能。市、区两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加强与人大、政协、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要把每年三八期间与劳动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的女职工权益专项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监督检查与推进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等结合起来,主动提供检查单位,以检查促进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开展。要探索开展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主导进行的日常女职工维权工作检查。今年,我们以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团为单位开展的女职工劳动权益落实情况督查活动进行了一次尝试,推动了受检单位女职工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将把此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于每年3月女职工维权月和10月维权周期间深入开展。希望区县和产业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也积极探索,找到适合本区域、产业的督查形式,以此推动女职工权益的落实。

  三、推动提升“敢管、会做、善研”的工会女职工干部维权能力。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归根到底要靠人。要适应目前开放式、社会化维权的新形势,必须大力加强女职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既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又有专门法律知识,又善于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来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高素质的女职工干部队伍。当前,我们尤其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好女职工干部队伍不重视维权工作和不会维权的现实问题。首先要强调敢管,提升女职工干部维权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会女职工组织责任重大、义不容辞,女职工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义不容辞,为女职工维护权益当仁不让”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尊重理解女职工,信任关怀女职工,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愿望,真心诚意地帮助她们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满腔热情地为他们办好事实事。遇到侵犯女职工权益现象时能挺身而出,旗帜鲜明地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才能使工会女职工组织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真正成为广大女职工信赖和依靠的“娘家”。其次要强调会做,加强女职工干部维权能力的培养。维权工作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强化学习,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女职工干部队伍。要加强培训学习,加大女职工干部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力度,鼓励女职工干部取得法律方面的资格证书,提升女职工干部依法维权能力。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案例分析、法规培训等方式,帮助女职工干部掌握协调劳动关系的相关知识,包括协商、谈判的技巧和经验,着重提高女职工干部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利益协调能力、社会动员和参与能力等,提高女职工干部的维权专业水平。最后要强调善研,加强女职工干部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围绕女职工群体的新变化,女职工维权需求的新变化等,开展富有成效的调查研究,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时期上海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尤其是区县局一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每年要选取本区域、产业内女职工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深挖原因、寻求对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等,争取通过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一些女职工维权方面聚焦的问题。刚才发布的成果,是我们针对女职工维权的重中之重“四期”权益维护开展的调查研究。接下来,我们要努力使调研成果转化成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和工作制度,并通过人大、政协提案等方式,争取体现在政策、法律法规中,为女职工维权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同志们,维护好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时代赋予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神圣职责。希望大家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