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三项职工社保费率总体降2.5% 不影响总体待遇水平

22.03.2016  11:15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社保费率正式确定下调。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明确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以及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企业的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费率下降2.5%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1%。据测算,这次费率下调后,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资料显示,上一次上海调整社保费率是在2013年10月,总体下调了2.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下调2%,个人下调0.5%。调整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总费率从原来的48%,降低为45.5%。两年多来,共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270亿元左右。

  市政府表示,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费率的调整,不会对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为确保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本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加大财政、国资等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以增强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

   疑问一:费率能否再降低些?

  答:工伤和生育保险下降空间有限

  职工社保费率下降,为企业减负带来实效。那么,社保费率是否还有下降空间呢?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水平本身就比较低,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有限;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的费率水平相对高一些,而且目前的基金收支状况比较好,下调费率是有一定空间和条件。

   疑问二:为何只降低单位缴费部分?

  答:企业负担较重

  在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中,有单位缴费,也有个人缴费。那么,为何此次仅是降低了单位缴费部分呢?

  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8%和2%。本市执行了国家的规定,在个人缴费费率上已经没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此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要计入个人账户,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为此,这次不调整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

  目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的总费率水平为35%,与个人缴费部分的总费率10.5%相比,相对比较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不论是当前还是长远,企业的平稳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目前企业面临一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降低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来降低企业成本,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疑问三:是否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答:不会影响总体待遇水平

  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因此,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从总体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重代际平衡。从个人看,具体个人待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四个因素;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待遇增长在国家统筹安排下,主要考虑物价增长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本次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上述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这四个因素“三不变一上升”,即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上升到42万元。因此,这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下调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会有适当提高。今后,我们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继续适当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失业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失业保险金的水平主要取决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本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对上述两个因素产生影响,也就不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水平。

   疑问四:多缴纳社保怎么办?

  答:将清算后退还企业

  根据规定,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为充分发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对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经过认真研究,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1月1日至今企业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实施清算退还给企业。在清算的操作上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也请广大企业予以体谅和配合。

   疑问五:是否影响社保基金收支?

  答:上海社保基金有结余

  社保费率降低,是否会对上海社保基金造成影响?

  对此,相关负责人指出,本市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经过了严密测算、认真研究,并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不管是从近期还是长远看,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进一步降低费率后,基金的安全仍然是有保障的。而且费率下降后,企业负担减轻了,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了,基金的收入也会随之增长,从而更加有利于基金的正常运行。  数据显示,去年本市10项社保基金收入3000多亿元,支出2800多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00多亿元,累计结余3000多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00多亿元、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00多亿元,财政支持社保基金400亿元。

  今后,上海还将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险预算制度。据了解,今年上海将按不低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预算收入19%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保基金。

   疑问六:养老金何时上调?

  答:4月向社会公布

  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本市将继续调整相关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根据国家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安排,2016年全国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将作统一部署。本市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抓紧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工作,一有结果即将向社会公布,预计会在4月。

   疑问七:降费率意义何在?

  答:促进职工收入增长

  降低社保费率,能直接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宽松的市场经营投资环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持久的发展动力。重要的是,进一步降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水平,也为促进职工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战略目标,关键是提高工资性收入,重点是企业职工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