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职工医保账户如何买商业医疗险 政策十问十答

05.01.2017  19:33

  今年1月1日起,上海正式试点本市参保职工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医疗险,上海保险业也针对此项政策开发了两款“低保费、高保障”的专属商业保险产品。政策实施短短数日,首批5家试点保险公司已接到大量消费者咨询,市场热度非常之高。

  对此,记者就职工今后具体如何购买、有何门槛限制、哪类人群最适宜买等热点问题,采访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胡进法,及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对其进行专业解答。现做以下梳理。

   1、哪些人能买?

  本市试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是为了更好地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进一步发挥好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

  目前,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也就是说,可购买人必须为正在每年缴费的在职职工,尚未对退休人士及一般居民开放。

  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两者需要统一。

   2、可购产品有哪些?

  目前,上海市已开发了“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产品。

   3、能享受什么样的保障?

  “住院自费医疗保险”产品可对被保险人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病房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支出,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该产品当年度保额为10万元。累计赔付金额达20万元的不再具有续保资格。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被保险人经初次确诊合同所列的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4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该产品提供10万、20万元两档保额可供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一年可同时购买两款产品,但每款产品仅限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