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写入“医养融合”

08.01.2015  11:48

  昨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

  据了解,在前期调研阶段,社区老人们关注的医养融合等亮点问题被写入了此次修订草案。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将修法工作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活动的重点听取内容。

  全市共有500多名代表下社区,就《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征求居民意见,调查范围覆盖17个区县5478名居民,被调查居民多为60岁以上老人。

  “老人如果遇到侵权,哪个部门来处理,该怎么罚,条文上好像不够明确”“公共场所标注着英文,我们看了一头雾水,应该强化一下公共交通标识”10多位老人,从60岁到90岁不等,你一言,我一语。他们的面前,是市人大代表潘书鸿,他正在逐一记录老人的意见建议,并共同讨论。10月中旬的这一幕,已经是潘书鸿第三次带着《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到彭浦新村。

  据了解,修订草案共有九章五十三条,包括总则、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备受关注的医养融合方面,修订草案也试图突破,明确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家庭医生、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开展合作等。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