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整治仍有“顽钉” 根治“群租”需找突破口
读者声音
市民金女士反映:江宁路373号达安大厦长期存在“群租”现象,尽管管理部门曾有所行动,但始终未能根治。
更可气的是,今年7月17日,联合整治队伍刚离开,“二房东”们便卷土重来,将刚刚拆除的双层床、室内隔断等等重新搬了进去……
记者随访
物业确认5处“群租”
建造于上世纪90年代的达安大厦当年按“外销房”标准设计,客厅面积大,得房率较高。建成入住后,除居住外,楼内有相当部分房屋被用于办公。近年来,随着“群租”抬头,不少“二房东”看中了其房屋设计“方方正正”、极易隔断、平时出入人员多且杂的特点,在楼内从事群租业务。
“4楼和10楼的B套,9楼的C、D、E三套,现在仍由‘二房东’出租。”上周二,大楼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夏天,联合执法队伍曾上门整治,“效果不错,楼里的‘群租’明显减少。”不过确实如金女士所说,当天傍晚,便有个别“二房东”杀了“回马枪”。“我们堵在大堂内,不允许他们把材料搬上楼去。可他们竟从9楼窗口直接放下绳子把东西吊上去。”物业师傅说,这5户“群租”较以前有些收敛,“客厅不住了,但房间里还是挤了不少人”;还有一两户,“不用算面积就知道是‘群租’,客厅的隔断到现在都没拆除”。
根据规定,出租房屋内建隔断或每间居住超过2人,即可认定为“群租”。物业初步认定,这5户“群租回潮”情况属实。
3年整治仍有“顽钉”
对于达安大厦这个“老大难”问题,静安区房管局和江宁路街道一直将其列为治理工作重点。
2012年至今,管理部门多次进行过整治。特别是去年,在“安居2013”静安群租整治工作中,由区房管局牵头,联合属地公安、城管、工商、拆违等部门,对大厦12户群租户进行全面清理。然而,行动没能有效遏制“回潮”。
静安区房管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对4楼和10楼的情况做了“特别说明”:
据房屋登记部门和工商部门的联合调查结果,这两套房屋的产权同属于青岛一家上市公司的成都分公司,而不管是通过房产登记信息还是企业登记信息,目前都联系不到业主和法人代表。“从房东那头做工作,彻底阻止‘群租’的办法行不通。我们只能以集中整治方式,通过现场执法来解决问题。”可是,只要房子的实际控制权还在“二房东”手里,“回潮”隐患就始终存在。
看来,达安大厦想根治“群租”,还需找寻突破口。
记者手记
防“回潮”需长效机制
治理“群租”,可谓是今年治理城市顽疾的一项攻坚战。不少区县都花大力气进行整治,可整治过后,“回潮”现象依然常有发生。
对此,曾多次参与包括达安大厦在内“群租”整治的江宁路街道平安工作部陈先生认为:几十甚至上百名执法人员一起实施集中整治,对阶段性治理“群租”来说,效果比较好。可动辄10来个部门联合行动,行政执法成本很高,客观上不可能天天搞。如果能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从业态、就业等方面进行规划和引导,也许能更有效遏制“群租”的“回潮”。
对于那些拒不整改的“二房东”,有专业人士建议,不妨从立法着手,建立“快速处罚”或专门解决此类社会治理问题的“原告人”制度,“让更专业的‘原告代理人’集中办理相关案件。”或许,这也是防止群租“回潮”的一条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