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上海民生访谈网友关心的若干食品药品监管问题的答复

17.04.2015  17:32

  2015年4月10日上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阎祖强局长参加了由新华社长三角新闻采编中心、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东方网联合举办的“2015上海民生访谈”,围绕阿基米德大数据观察报告,针对公众和媒体关心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风险监测、投诉举报、地沟油管理、餐饮监管记分制、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状况、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施食品安全追溯等问题进行解答。节目直播过程中,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在阿基米德“市民政务通—直通990”栏目社区发起互动讨论话题,吸引了部分热心听众的积极参与。节目结束后,我们仔细阅读了网友留言,真切感受到公众对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持续关注。经过梳理,我们对网友们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投诉举报的问题

  对网友line9反映的去年10月投诉金秋绿色食品节但未得到回复一事,我们要求黄浦区食安办进行核查。经查,该投诉举报为去年10月19日市民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金坛路“2014金秋绿色食品节”存在多家无证摊贩经营食品。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当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调查时,现场各摊位正在撤摊,招牌正在拆除,且现场未联系到举办方负责人。经了解,该食品节不再举办。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已于2014年10月20日16时电话答复举报人,并制作了电话回复记录单。对此次网友line9的反映,执法人员已主动和举报人再次取得联系,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对网友老周青青草反映的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川黄路附近有大量无证经营小饭店的问题,我们要求浦东新区食安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经查,该区域共有12家无证无照餐饮店(小吃店7家,点心类5家),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实施跟踪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将进一步立案查处,依法严惩。

   二、关于无证无照餐饮治理和食品摊贩的监管

  网友line9询问本市的无证无照餐饮治理情况。从近年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及“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受理情况来看,有关无证无照餐饮特别是违章搭建、油烟扰民、噪声扰民等现象的投诉举报均居于高位,这突出反映了此类违法行为对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和对百姓利益的损害,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顽症。解决无证无照餐饮问题,是监管部门的责任所在。为跳出“整治—回潮”的困局,我们开展了专题调研,梳理无证无照餐饮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研究相应的治理对策,努力破解难题。譬如,去年1月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无证餐饮治理试点的方案》(沪食药监食安〔2014〕48号),明确了工作目标、试点分类和工作步骤。制定了《关于本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及食品安全信息登记公示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沪食安办〔2014〕42号),统一了小餐饮登记公示管理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年来,在梳理无证照原因的基础上完成了对5404户无证餐饮的分类治理。其中,疏导办证(含临时许可)443户;登记纳管2171户;整治取缔(含歇业、关停)1592户;其他(含转变业态等)1198户。

  网友line9、恭喜发财、猜盘叔、爱在深秋、Vivian430等还询问了本市食品摊贩的监管问题。2012年1月,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制定《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该办法经修订后也已正式颁布。办法明确了区县、乡镇、街道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

  今年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食安办〔2015〕25号),将无证无照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经营均纳入了区域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运用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解决与群众基本生活直接相关的突出问题。虽然我们借助社会各界、发挥部门合力、加强属地监管、依靠基层力量进行了综合整治、多方疏导,着力压缩无证生存的空间,但问题仍然不少。我们将加快梳理总结前期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无证无照餐饮的长效治理,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

   三、关于“笑脸”、“哭脸”评定

  网友风中劲草建议笑脸、哭脸评定应当实施突击检查,网友恭喜发财、就爱喝可乐询问被评到哭脸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需要整改、是否有相应处罚。根据规定,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前,不得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检查形式是不打招呼的飞行检查,目的是反映被检查单位的真实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将被监督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以简洁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每次检查给出“良好”、“一般”或“较差”的检查结论,并分别以“笑脸”、“平脸”、“哭脸”表示。对“哭脸”单位将实施重点监督,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违法行为记分,同时责令餐饮服务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将进行复查。即实施监督公示制度不影响对被监督单位依法采取其他各种查处违法行为的措施。

  四、关于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技术

  网友新气象询问是否有可以快速检测出蔬菜是否农药残留超标的试纸。关于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技术,目前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较为常用的是农药残留速测卡。农药残留速测卡是根据《国家标准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GB/T5009.199-2003)研发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试纸,用对农药高度敏感的胆碱酯酶和显色剂做成酶试纸,可以快速检测出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这两大类用量较大、毒性较高的杀虫剂的残留情况。此外,本市8个郊区(县)食药监分局共106个基层监督所中已有99个基层监督所的快检实验室已实现每月固定时间向市民开放,免费提供蔬菜、肉类等的快速检测服务。

  五、关于海外代购药品

  网友Bella咨询海外代购药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可以随身携带药品入境使用,但是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进口国外生产的药品,如果用于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少量购买用于自用,其用药风险和安全隐患需由消费者个人承担。从国外合法进入我国市场流通的药品,均应获得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进口药品注册批件,并在药品外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但海外代购药品未经国家批准,没有在国内通过毒理、药理评价和临床研究,不一定符合中国人的用药标准,对健康存在隐患,如服用后发生不良反应,则后续治疗和处理上将面临诸多困难。

  六、关于食药监部门的微信公众号

  网友恭喜发财咨询本市食药监部门的微信公众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初正式开通了微信公众号“上海食药监”,立足于发布权威的政府声音、提供详尽的办事指南、宣传正确的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努力将更多更好的政务信息推送到社会公众的手边。网友们可以通过微信搜索“上海食药监”,或者访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fda.gov.cn),在首页右下角扫描二维码(见下图)予以关注。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关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获取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如遇到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拨打“12331”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咨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