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道路交通综合管理“短板” --普陀区部署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周敏浩讲

30.03.2016  11:15

3月28日上午,普陀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周敏浩出席并讲话,区委副书记罗勇伟主持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文斌就本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进行部署。

周敏浩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市民出行素质,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处、处罚必严”,将此作为区委、区政府“补好短板”这一重要课题在道路交通领域的重要实践。要清醒认识到,补好道路交通“短板”是当务之急,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依法治区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迫切需要。

周敏浩说,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街镇属地责任,街镇作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抓好交通管理工作责无旁贷;要强化部门和行业监管责任,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主力军,但许多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要靠所有涉及到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履职,各部门要跨前一步,创新性地落实本部门参与的交通管理工作;要强化各类单位的主体责任,要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参与,做到管住自己的“人”、自己的“车”、看好自己的“门”。

周敏浩说,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工作格局。要加强部门协调,充分整合执法和管理资源,形成协同互补的“执法链”、“管理链”;要加强条块协同,充分发挥条线、地区各自优势,加强横向、纵向沟通联系,通过上下联动,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如针对非法客运整治,要推进“最后一公里”建设,从解决“需求”出发,推动道路交通管理“供给侧改革”;要加强专群结合,借鉴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重要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聚共识,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结合“同心家园”建设,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使我区道路交通秩序取得新面貌,区域面貌明显提升,城市管理平稳、有序、安全。

会议对本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全区各单位按照“全区发动、全民参与、全警投入”的要求,充分借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举全区之力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四个显著”目标,即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此次普陀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涉牌违法、路口违法、逆向行驶,以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10类突出违法行为。本区明确了以江宁路等9条市级主干道以及宁夏路等10条区级重点道路作为全区重点整治道路。同时,将区政府机关驻地、学校、医院、轨交站点、绿地公园、商圈、长途客运站周边等85个区域作为全区首批重点整治区域。

大整治行动期间,普陀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志愿者招募,突出重点宣传,加强面上宣传;整治非法客运,加大桃浦地区整治力度,复制推广“桃浦模式”,强化残疾车源头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加装机非隔离设施,推广路口遮阳设施建设;加强执法保障,增配交通牵引车辆,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加强辅警力量建设,健全执法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