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进深化综合改革  就《改革方案》及《重点改革事项》意见征求工作进行部署

15.06.2015  20:59
        6月12日,学校在延安路校区召开会议,进一步推进深化综合改革,就《东华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东华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重点改革事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点改革事项(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工作进行部署。党委书记朱民,党委副书记殷耀、刘淑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仪华,副校长宋立群、陈招应、李永智,校党委常委袁孟红,校长助理卿凤翎出席会议,会议由殷耀主持,各学院、部门负责人与会。 


        朱民指出,深化综合改革是学校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内在要求;也是破解学校发展瓶颈问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紧迫要求。
        朱民指出,深化综合改革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发展,不仅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还要立足高校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东华的实际发展阶段。改革要注重方法和步骤,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做到“思想上要大胆,行动上要谨慎”,循序渐进,先试点后推广,先增量后存量,并用增量带动存量发展。
        朱民强调,深化综合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把深化综合改革的重点落在破除思想固化和利益藩篱两大障碍,突破高层次人才队伍不足、体制机制创新不够两大瓶颈,解决干部能力素养、校园文化氛围与发展不相适应两大难题上。


        围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重点改革事项(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改革内容和重点改革事项以及学校发展目标,结合学校正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朱民对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8个方面作了说明。他指出,要继续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明晰校院两级责权利,将校院两级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落到实处,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广绩效导向、总额配置下的二级学院经费综合预算运行制度;职能部门要实现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制定和落实学科群建设举措,加大建设力度,为适时优化院系机构设置创造条件。要树立“为发展配干部”的理念,建立“干事、创业、求发展”的用人导向,通过实施干部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责任制等途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朱民指出,要把人才强校作为学校核心战略,将人才工作抓实抓好。要立足“为未来选人才”,坚持队伍建设为学科服务,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来梳理现有的队伍状况;要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研究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等三大类别,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推行新进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行教师“主讲准入”制度;按建立教师队伍竞争择优机制的要求,试行建立新进教师准聘和长聘制度;要深化岗位聘任改革,建立以教学任务聘任、按科研成果晋升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评聘制度,并逐步提高专业技术职务首聘的晋升要求。
        朱民指出,教育教学改革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把核心课程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抓实抓好;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要进一步提高国外学习经历学生的比例,大力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进程。学科建设是学校改革的龙头,要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在传承发展特色学科的同时通过学科交叉来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科研管理方面,要从做实“2011计划”开始,从人员上做实科研基地。资源配置上,要建立资源配置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公用房有偿使用改革。要引领师生坚持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营造“创新、实干、包容、大气”的校园文化,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提供良好文化氛围。
        朱民最后强调,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讨论,在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什么等问题上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深化综合改革任务的艰巨性,聚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使方案更加落地。
        我校自2014年启动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的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分为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学科科研管理改革三个工作组分专题开展工作。学校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多次听取了相关职能部处、学院负责人和专家教授意见,并通过召开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总支书记工作例会等形式,征求多方面意见,并对文稿进行多次讨论和修改,形成了东华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东华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重点改革事项(征求意见稿)》。

        摄影:李盈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