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时用指纹代替签名 新娘告民政局要求撤销登记败诉

05.08.2016  23:40

 

  对于绝大多数新人来说,结婚登记都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签名认可。因行动不便但不属法律禁止结婚的新人,用指纹代替签名则属特例。首例用指纹代替签名登记结婚的新娘许燕(化名),声称丈夫王敏(化名)在她患病后骗取了她百万财产,而状告静安区民政局,要求撤销她与王敏结婚登记行政行为,但一审、二审她的官司都输了。

   带病结婚登记

  许燕在事业上小有成就,名下有两家公司,有过离异经历后,身边一直缺少关心的伴侣。2013年7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男性朋友王敏,随后二人很快进入热恋阶段。同样有过离异史的王敏,一直无正当职业,但她却一直喜欢对方的甜言蜜语。在恋爱期间,对方的追求令她很陶醉,也承担了对方全部吃用开销。

  2014年,许燕渐渐开始出现嗜睡现象,也曾看中医调理,但头晕的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并先后发生两次驾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直到2015年2月,她渐渐出现了走路不稳、生活自理困难。同年4月9月,她在家中摔倒致半身不遂,不能正常行走。

  2015年4月16日,王敏用轮椅推许燕去了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在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后,许燕的病情有所好转,但却发现了丈夫王敏的许多恶行,看中的是她的钱而不是她的人,许燕的近百万财产也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被王敏骗走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