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结合自身特色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08.02.2016  13:26
      近年来,上海政法学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以国家特色专业为龙头、校级特色专业为骨干、其他专业为支撑的专业体系

一是主动顺应社会需求,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比如,在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的示范和带动下,2012年法学和工商管理2个专业获得上海市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新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个上海市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2014年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获批,进一步带动了学校的专业整体建设。

二是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办学基础,适度推进应用型特色鲜明的新专业申报工作。比如,2011年,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专业开始招生,较好地适应了社会实际需求;2012年,法学(人民调解方向)专业开始招生,目前仍是我国高校唯一开设的特色专业方向。

以司法行业优势为依托,探索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学合作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

一是创建“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司法部及上海市司法局合作,承担了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人才培养任务和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学员招录培养任务。立足于办学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订单式”培养的学生均为“专升本”层次教育,毕业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实行“1.5+1”培养机制,一年半在校学习文化知识,最后半年顶岗实习;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穿着警服,全面对接岗位标准和要求。

二是探索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2013年,创新开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2015年,再次设立卓越法制新闻人才培养试点班和卓越纪录片人才培养试点班。在“试点班”学生培养过程中,学校实行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学生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动态分流到其他相应专业继续修读;同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学生成绩等条件,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试点班二次选拔,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弹性学习制度和教学运行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学分制、选课制。学校建立了弹性化课程体系,着力通识教育,注重学科交叉,加快课程更新,除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外,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课程、专题课程、研究型课程等。学生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需求自主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同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学业基础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选择提前毕业或延缓毕业。

二是探索“分类分级”导师制改革。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密切师生之间教与学的关系,加强对学生学业、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术提升、就业创业的全程指导,实现人才培养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联动。新生入学第一周,导师即举行面向全体学生的集中咨询,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同时,导师与学生通过双向选择确立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进而在四年培养过程中,根据导师自身专长和学生个性特长,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三是强化短学期“双指导”实践教学。构建了以实验操作、军事训练、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在春、秋学期制基础上特设专门用于实践教学的夏季短学期制,根据专业安排学生到实务部门实习,实行学校与实践部门“双指导”的方式,全面提升学生职业竞争力。截至目前,学校已建立了近260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教育部“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

四是以能力提升为重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学校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园区为平台、《大学生创业实践指导》课程为支撑,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断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截至目前,学校已有100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教育部立项建设,近200个项目获上海市教委立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