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未满5年上网招租 房客不知被要求搬离

23.10.2015  10:44

  5年内不能出租的经适房,竟在网上堂而皇之地挂牌招租。近日,读者林小姐向本报962555热线反映,自己在赶集网上看到鹤沙路688弄昱星家园的租房信息,住了3个月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套不满5年的经适房,林小姐被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立刻搬离。

  林小姐说,她是今年7月在赶集网上看到的租房信息。房源是位于鹤沙路688弄昱星家园内的一套三室一厅,二房东将房子整租下来之后又将其中两个房间分租给她和另一个人。林小姐按照"付三押一"的规矩支付了4个月的房租。

  转眼到了10月,林小姐和其他两名租客在付第二次租金时发生了分歧,于是前往小区住房管理处咨询。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管理人员一听说他们是租客,就要求他们立刻搬走。林小姐说:"我那时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至今还没满5年,按规定是不能出租的。"林小姐只能匆忙迁出,连刚买不久的新家具都来不及处理。不仅如此,房东眼看"财路"被断,还不愿退还押金。

  林小姐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查询后发现,昱星家园是一个建成于2012年的小区,然而在赶集网上搜索"昱星家园",租房信息多达560条,其中有不少出租房的门牌号正是林小姐所说的鹤沙路688弄。房东自知违规,介绍信息中自然完全没有提及"经适房",也不会办理正规的房屋租赁手续。然而,类似林小姐这样糊涂的租房者可能直到入住都被蒙在鼓里。

  根据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记者拨打了房屋中介李先生的电话。当记者询问租经适房会不会有风险时,李先生轻描淡写地说:"只要没人举报就没事。我这个房源是大房东直接租的,他肯定会配合的。"事实上,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曝光了昱星家园内经适房出租泛滥的问题,小区物业多番整治,类似情况却至今难以根除。经适房的本意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谁知有人竟借此敛财,如此乱象必须遏制。同时,求租者在浏览信息时,也应查询清楚房源信息,这既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