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明确推进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本市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经费继续实行全额回拨

22.07.2021  19:20

  继去年市总工会出台《上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后,结合上海工会工作实际,日前,市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本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继续实行全额回拨,并要求各级工会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落地。

  《通知》明确,各级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拨缴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未建会小微企业指导服务,促进工会组建;要加大宣传《工会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工作,提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拨缴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的指导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服务小微企业职工。

  《通知》要求,各相关工会要积极组织实施,做实小微企业经费全额回拨工作。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宣传,提高小微企业工会对政策的知晓度;要按照《上海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规定,认真梳理排摸本地区、本行业或本系统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拨缴情况;要努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独立开户独立核算或“上代下”集中核算,符合支持政策条件的要一并纳入回拨范围;要进一步优化申报审批和回拨流程,加强台账管理;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将经费全额拨到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相关链接

  1.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小微企业工会界定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认定工作确有困难的,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微小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进行小微企业认定工作。

  ■2020年小微企业工会界定以2019年度数据为依据。

  ■2021年小微企业界定以2020年度数据为依据。

  2.具体界定流程怎么走?

  小微企业每年按规定自主申报。

  ■区属小微企业工会经上一级工会初审后报区总工会审核;

  ■局(产业)下属小微企业工会由局(产业)工会负责审核。

  区局(产业)工会应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台账。

  3.经费回拨及会计核算如何规定?

  上一级工会对收到的经费全额计入本级“拨缴经费收入——小微企业”,不再逐级上缴。

  上一级工会应及时回拨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具体时间由上一级工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不得迟于次年3月底。

  上一级工会回拨经费时,列入“补助下级支出——回拨补助——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工会收到上一级工会回拨经费,列入“上级补助收入——回拨补助——小微企业”。

  4.回拨经费如何使用?

  上级工会应针对回拨经费的使用,加强对小微企业指导、培训和服务,按照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进行工会经费的支出管理。

  区局(产业)工会应按规定建立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管理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工会应开展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支持政策落地和回拨经费使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