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办组织开展《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2014)》专题培训

05.02.2015  16:13

根据国家防总关于进一步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的精神和新修订《上海市防汛条例》的规定要求,本市对《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2006)》进行了修订。近日,为推广《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2014)》的使用,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市防汛办会市水务定额站组织开展了新修订的《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2014)》专题培训。

2014物资定额”较“2006物资定额”比较有以下特点:一是修编程序规范,物资品种数量适度,体现定额的科学性;二是增加新材料新设备储备,同步配套开发定额软件,体现定额的先进性;三是大型抢险装备储备、物资品种归类及调整了定额子目,体现定额的合理性;四是增加了城镇排水及苏州河防汛墙,优化了地下空间防汛物资储备,增强了定额的指导性。

在《上海市防汛物资储备定额(2014)》培训会上,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王梦江同志要求各区县和相关部门从“防大汛、抗大灾”角度充分认识到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性,并对照“2014物资定额”,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防汛物资储备量测算,对达不到定额储备的,要列出储备计划,在2-3年时间内,使物资储备达到定额储备量标准。

17个区县防汛办、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物资储备单位(包括市级防汛专业物资代储责任单位、具体储备单位)、防汛抢险单位及市排水处、市堤防处、市水利处、市排水公司,申通地铁运营公司(各线运营公司)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