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

21.07.2014  23:03

沪安监宣培〔2014〕4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本市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0号)要求,鼓励本市安全监管系统和工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等,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主办,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协办,《劳动保护》杂志社承办。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试题刊登在2014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第5期《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和第3期《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杂志上,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网(www.acftulb.org)、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www.cosha.org.cn)、易安网(www.esafety.cn)、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www.cohsc.org)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及答题卡,也可以登录易安网,进入“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系统”,直接进行网上答题并提交。

  请参赛单位将线下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楼《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并将本单位竞赛总结通过易安网进入“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以邮戳为准)。

  本次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编写的《职业病防治政策知识》《职业卫生法规标准汇编》及配套的视频学习资料《白伤之痛—职业健康专题片》。参赛单位如需要上述学习资料和较多试卷,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联系。

  三、奖励事项

  本次竞赛设组织奖350名、优秀组织者奖60名。获奖名单将由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发文公布,同时在2014年12期《劳动保护》杂志、《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网、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易安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上公布。

  获奖证书将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寄到各获奖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从事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各级工会从事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和各有关单位及工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的统一部署,广泛组织,层层发动,鼓励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三)请参赛单位将线下答题卡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同时,请将本单位参赛人员数据汇总后,报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14年5月15日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谷叶,电话:54667516;市总工会联系人:沈兰萍,电话:632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