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严打"组合拳"不给传销留后路 创建"无传销城市"

12.03.2015  09:52

      非法传销,害人害己,由此引发的案件触目惊心,给很多人以血泪教训。传销活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极大威胁商业诚信、伦理道德、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在打击传销工作上,上海坚持“一个让,三个不让”的工作目标:让上海的市民充分地了解传销的性质和严重的危害性,坚决不让传销组织在上海立足,坚决不让传销活动在上海蔓延发展,坚决不让传销活动破坏上海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上海市工商部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全面压缩传销活动生存空间,以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周密部署,张开“打传”大网

  2013年初,接群众举报线索,哈陌聂斯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通过授课方式发展会员,涉嫌传销。经市工商部门查证,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设置高额回报,吸引不特定自然人通过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成为VIP会员,以此取得发展他人加入获取收益的资格,并在发展的人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取收益。

  如此传销行为,常常打着宣传、售卖商品的幌子在城市里滋生蔓延。而在市工商局等部门的严密监控中,传销的“真身”无处藏身。

  2014年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检查重点涉传场所和企业96处,立传销案件11件,已办结传销案件10件,摧毁总部设在上海的传销组织3个,涉案金额3815万元,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60场次。

  近年来,上海打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传销活动处于基本可控状态,被国家有关部委认定为非重点地区。但从现阶段全国范围看,传销滋生的土壤并未消除,传销形势依旧严峻,各个省市都在严打严防。

  “这就要求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做好防控工作。”市工商局副局长钟民直言,上海要比周边地区用更高的标准,更严厉的手段,更强硬的态度去打击传销活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传销组织和骨干头目都要进行打击,要将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对接起来,从而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常言道,“打蛇打七寸,打传要断‘头’!”重拳出击,才能揭开传销违法活动的层层伪装面纱。沪上最大的“家帝豪”传销案件,前前后后历经5年多时间,经过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到公安部门刑事打击,再到最后的一审、二审,过程曲折,几经反复,最终在市工商部门、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顶住压力,于2014年6月法院二审维持判决,追究了11名传销组织者,84名传销参与人员的刑事责任。

  2014年,上海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召开打击传销专项工作推进会8次,核对移送涉传线索40余条。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大要传销案件的合力攻坚,对传销违法人员实施全过程、全链条打击,认真做好组织发动、部署推进、专案会商、检查督导等各个环节工作。如,奉贤公安部门根据报案,通过深入侦查,成功侦破“美源集团”在沪传销活动,并对上海地区网头张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院。该传销组织在上海地区已发展会员1000余人,涉案资金达5000余万元。金山公安部门捣毁以投资创业为名的“康力富源”拉人头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传销涉案人员达100余人,对相关传销组织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一张“禁传”和“打传”的大网,铺就得越来越深,越来越密。

  2009年,上海市政府建立上海市打击传销违法和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11家联席会议成员组成,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日常事务主要由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承担。2010年起,根据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海市各区(县)陆续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2014年初,市打传办制发当年上海市打击传销工作要点,强化分工,明确责任,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增强部门合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手段,形成上海严打传销的高地高压态势;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加强基层防控,注重技术防控;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既要依法严打,又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

  与此同时,各区(县)打击传销工作综合评价有序开展。2014年10月,上海市综治办制发《2014年上海市区(县)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对各区(县)社会管理考评项目。市打传办立即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等职能部门对各区(县)2014年打击传销工作开展联合考评。在考评工作中,坚持考评结果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坚持整体情况和重点考评项目相结合,坚持考评结果拉开差距形成分级分档,有效推动了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多维布局,打击“网传”不手软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传销的毒瘤呈现出向网络蔓延的发展趋势。传销活动从昔日以现实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为平台,逐渐向以互联网虚拟社会中的网络关系为平台演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假借以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教育、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网络投资、网络游戏等各种名义和外衣,大肆发展网上传销人员,从事非法网络传销活动。

  目前,网络传销的势头明显增加,跨界的传销行为查处比较困难,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而通过运用创新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上海工商机关在打击网络传销上毫不手软,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4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直销局部署全国范围的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上海工商机关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网络技术,不断丰富执法手段,针对网络传销违法活动的隐蔽特征,严查狠打,追根溯源,多措并举先后查处了上海“家和家园”、“财富的秘密”、“支生健康”等一系列网络传销案件,罚没金额达到400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

  “在掌握传销案件特点、强化传销线索排查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创新打击方式和手段,高效的传销案件查处机制得以发挥作用。加上依托网络科技手段,给网络传销案件予以了重击。”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周皓介绍称。

  首先是综合运用网络工具和“搜索云”技术确定网络传销的组织者身份。据悉,网络传销组织者在互联网上往往是一个虚拟身份,主体难以确定。通过网站备案信息、域名登记信息、IP地址信息、服务器信息、QQ群信息、通讯联系方式信息、网络搜索技术等进行手段的综合运用,锁定其身份和物理位置,如在查处“家和家园”网络传销组中,仅通过“一个网址、三个电话”就确定了传销组织者陈某,给打击确定明确目标。

  第二步,要强化电子证据数据的取证。获取传销组织的后台数据是整个案件打击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案件查处中,对于数据源不在本地或者境外的,要注意控制传销组织者的IT人员,防止其远程修改网页、删除覆盖数据等掩盖违法事实的行为发生。通过公正网页、审计、远程登陆访问,固定电子数据等方式,达到取证目的。此外,还要通过与专业技术公司合作,对取得的加密数据进行反编译,确定传销组织的参与人数和非法获利,通过虚拟器重新构建传销网站,还原网络传销的真实界面、以便于工商部门掌握人员网络、层级关系、奖金发放等关键数据。

  同时,上海市工商部门充分利用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12315举报热线、来信来访、日常巡查监管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地收集线索,建立传销组织主体关键字。并通过分类指导调查案件线索。根据线索内容和内容翔实情况,将传销案件线索分为一般线索、重点线索和督办线索,分类指导办案部门开展调查,深挖线索,查清违法事实。查处传销案件前,根据掌握的线索情况,通过历时往往长达数月甚至半年以上的时间,先开展外围分析排摸工作,在案件经营过程,重点对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骨干人员活动规律、银行账户往来、奖金制度、电子数据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充分掌握情况。

  传销活动分布面和涉及面广,市工商部门将传销总部设立在上海的传销组织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在调查某传销案件过程中,通过多部门协作配合,查证传销组织的服务器数据、传销资金流水等违法交易数据,预估参与传销的人数和违法所得,为打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对于尚未发生或发现的传销行为,市工商局防范于未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管控力度。比如,现在上海自贸区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很有可能成为传销分子发财的商机,炒作的热点,将传销企业注册在自贸区,自称是政府支持,进行自我标榜,欺骗群众百姓。对此,工商部门一旦发现有涉嫌传销的企业注册在自贸区或者发现传销苗头,将立即开展监管和查处,防止给自贸区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乘胜追击,创建“无传销城市

  传销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论其“面孔”怎么变,本质就是诈骗。随着传销手段和方式不断演变,让消费者深入了解“传销”的特点,擦亮眼睛,明辨真面目,戳穿传销分子的谎言,这在任何时候都不可懈怠。对此,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周皓介绍,消费者往往对传销难以明辨,传销具有“拉人头”、高额入门费、高价高奖励、虚假宣传等四大特征。

  “拉人头”式传销,就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如某公司规定:要成为公司的业务员,必须先向公司交纳3000元购买一套化妆品(实际成本只有几十元钱),然后每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得200元提成,发展下线越多,提成也越多。此类传销中,一般没有商品,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越要拉人加入即可。传销使用的商品,质次价高,只是用来掩人耳目或仅作为道具而已。

  再比如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就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如某传销组织规定:只要交纳3800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传销行为的发展,关键仍在于“”。为此,结合工商总局“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和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工作”和“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的要求,市工商局积极创新禁传宣传工作。在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期间,上海市工商局主动联系本市多家主流媒体,对历年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进行集中曝光,并刊发《“”景成黑洞,网络传销升级2.0版》、《新型传销变种扩散再次挑战执法监管》等相关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公安局在上海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报道多次,并依托“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宣传节点进行案件曝光,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的新手法,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的辨传识传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社会氛围,目的是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并远离传销活动。

  2014年,市工商部门在本市部分电视台、商务楼宇、高校及电信营业厅等循环播放“远离传销,守护幸福”动画视频短片累计达4万余次,警示群众远离传销。市公安局、市教委、上海银监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推动禁传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校园、深入群众,通过开展讲座、张贴海报、互动问答、有奖竞猜等形式吸引社区居民及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劝导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3·5”学雷锋、“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书籍共计16500份。

  目前,结合上海城区特点,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创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越来越清晰,一系列分步骤、有计划的创建工作正有序开展。

  据市工商部门介绍,在确立试点创建地区上,要合理选择试点地区,要将传销活动举报较多,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较多的高危地区作为首批创建重点。确定创建工作步骤方面,要先点后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的创建经验后,向全市各区县推广。而按确定创建工作要求,要在原“无传销社区”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投入,认真组织调研,及时发现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创建工作的基本达标要求和考核要求。此外,确定创建工作责任还要求,基层各有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政府的资源、信息、人员优势,开展综合治理,把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位,真正构筑起防范传销的“防火墙”。

  让公众了解禁传、打传,能积极营造创建无传销城市的良好氛围。2014年6月,全市开展主题为“远离传销,守护幸福”禁传宣传月活动,主要宣传对象包括本市社区居民、高校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广泛深入社区,宣传范围覆盖全市各区(县),力争做到广覆盖,众参与。此次的宣传活动首次启用新颖时尚的手机website上线活动,共吸引有23300名手机用户参与承诺远离传销。禁传宣传月活动期间,工商部门在本市部分电视台、商务楼宇、高校及电信营业厅等循环播放“远离传销,守护幸福”动画视频短片,警示群众远离传销。在上海两个机场四个候机楼,工商部门以灯箱形式发布禁传公益广告395块,面积451平方米。同时,全市各工商分局也通过深入社区、深入校园、深入群众,通过开展讲座、张贴海报、互动问答、有奖竞猜等形式吸引社区居民及高校学生积极参与,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为创建无传销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