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拨110自首 潜逃三年孩子出生不敢回家
卢元选。
林明东
黄磊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飓风18号”打击盗抢骗犯罪系列专案收网行动发布会。8月15日至21日,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肇庆、清远、潮州等8个地市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系列盗抢骗案件犯罪嫌疑人868名,打掉犯罪团伙66个,破获系列案件119串、个案1493起,追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425万元。与此同时,先后将林明东、卢元选、黄磊3名公安部A级通缉犯抓捕归案。
2013年9月2日,上海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其放置在家中的物品被盗,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上海警方经侦查后锁定卢元选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对卢元选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7月15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盗抢骗”犯罪在逃人员,卢元选被列为其中重大在逃人员之一。
随后,清远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在逃嫌疑人卢元选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透露,警方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了卢元选的踪迹。据悉,卢元选作案后,逃亡到河南、黑龙江一带打工,“一般打散工,比如去矿窑做苦力等”,后来回到广东,在广州花都一带活动。
今年7月底,警方曾在广州花都区组织过一次追捕行动。然而,由于卢元选已经通过网络看到了公安部通缉令,知道自己被公开追缉,迅速躲藏了起来。8月上旬,卢元选得知自己小孩出生,准备偷偷潜回老家,想去看望小孩。当时,卢元选让朋友从韶关开车去花都接他,警方获知情况后,在106国道设卡准备拦截。抓捕小组一直跟踪卢元选的车到了清远青塘,准备前后堵截,不料,卢元选撞开了警方的设卡车辆,往旁边的山上逃走,期间还受了伤。
8月10日,专案组获悉卢元选已经潜回英德活动,遂组织第三次抓捕。
“他藏在青塘镇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入村的道路只有一条。藏身之处是其在潜逃路上结识的女朋友帮忙选定的。”专案组民警称,考虑到抓捕行动动作不能大、但必须迅速,11日凌晨2时,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抓捕小组集结了100多名警力,兵分三路对整个村庄进行围捕,开展地毯式排查,不断缩小搜捕范围。最后,警方排查到一个卖饲料、榨油并收留精神状况异常者的小作坊。卢元选正是混迹于其中,成为他们的邻居。
“这是一个不太能引起公安注意的地点。”专案组民警坦言。抓捕小组冲进小作坊后发现,卢元选正在二楼,当他发现再也无处可逃时,竟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声称自己要投案自首,“但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并没有任何自首的实际行动”。
由于卢元选的举动并不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警方将其成功抓获的那一刻,卢元选也未进行激烈反抗。
A级通缉犯卢元选:
日夜逃亡 他觉得被抓获归案也是一种解脱
今年24岁的犯罪嫌疑人卢元选是清远英德青塘镇人,身体壮实,手长脚长。早在念初中时,家境不错的卢元选因为贪玩调皮,不想读书,便常跟着一帮人出去混社会。父母再三管教却收效甚微,初二那年,卢元选辍学了,从此走上一条不归路。
办案民警介绍,卢元选和其同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蜘蛛人”。他们潜入高层住宅楼,从二十多层高的楼顶向下徒手攀爬入室盗窃。“此前,卢元选还是未成年人时也曾被人操纵,如今也是在师傅的带领下作案,他可查询到的案底多在2012年至2013年之间。”警方称。
随着作案的同伙相继落网,卢元选成了漏网之鱼。四处潜逃的近三年时间里,他平时只有靠打黑工挣钱生活,一度最远藏匿到河南。只有趁着追捕风声没那么紧时,他才敢偶尔潜回家乡。今年7月,他的孩子在英德出生,可卢元选压根不敢回家探望,只能东躲西藏。
“他觉得被抓获归案也是一种解脱。”专案组民警说,卢元选自称逃亡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本想按照当地风俗给孩子办满月酒,但无法成行,身为父亲的他很内疚,“想等孩子满月了,看一眼,就准备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于8月17日上午移交上海浦东警方。
A级通缉犯
林明东
案件
2015年12月27日,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宗入室盗窃案,一群众到其辖区派出所报案称,其放置家中的52万元人民币及2000元港币被盗,经侦查发现林明东(男,1986年2月28日生,清远英德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林明东放上网追逃。
抓捕经过
2016年7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十名盗抢骗案件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林明东被列全国A级通缉令缉捕在逃人员。
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经过对海量数据分析研判,初步掌握通缉犯林明东在广东广州、福建厦门等地的活动线索。
行动中,由于犯罪嫌疑人林明东反侦察意识非常强,四处流窜,躲避警方追捕。7月17日,专班民警再次掌握到林明东返回广州市番禺区的信息,立即奔赴守候伏击。守候过程中,林明东再次潜逃至广州市白云区,专班民警火速追至广州市白云区。当晚,在广州白云区一出租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林明东成功抓捕归案。
A级通缉犯
黄磊
案件
2015年8月,犯罪嫌疑人黄磊(男,1974年10月31日生,山东淄博人)因涉嫌一起诈骗案,被广西钦州市公安分局立案侦查。2016年3月8日,黄磊被广西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6年7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十名盗抢骗案件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黄磊被列全国A级通缉令缉捕在逃人员。
抓捕经过
2016年7月21日19时55分,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小谷围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一名与公安部通缉在逃人员黄磊高度相似的男子正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北亭村某大排档用餐。接报后,该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迅速赶往举报地点,并将该男子抓获。该男子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民警供述其本人就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黄磊。经审查,黄磊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