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网约车出险恐无人理赔 司机、车辆陷入投保难

24.04.2017  20:31

  原标题:网约车出险恐无人理赔

  近期,上海、北京等地接连上演了多起网约车保险理赔纠纷案。记者了解到,目前车损险和三责险均对私家网约车拒赔,网约车车主和车辆实则处于“理赔难”状态。

   多起纠纷法院均判拒赔

  今年3月,上海对一起网约车保险理赔纠纷案进行了审判。2016年8月26日,市民李先生驾驶小轿车由北向东行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庭安路路口,与案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经浦东交警支队认定,李先生因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外人无责。

  而就在事故发生10天前,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含不计免赔。保险期间为2016年8月17日0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止。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47万元。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出具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认定车辆全损,损失金额为5.47万元。李先生于是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赔。

  李先生为此起诉。而法院却最终认定,原告在驾龄未满3年的情况下,将涉案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且未通知被告,客观上造成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赔情形。

  无独有偶,同样在3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也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网约车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由于网约车司机岳某使用家庭自用轿车进行营业运输,未提前告知保险公司,法院一审驳回了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和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记者结合近期另几起网约车保险理赔纠纷案梳理发现,在网约车事故发生后,虽然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给予了赔付,但对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几乎是异口同声拒赔。

   网约车缘何“理赔难”?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后,若此前以家庭自用车身份购买保险,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则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将遭拒赔?对此,记者致电中国人保财险、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进行询问,工作人员对该说法均给予了肯定。

  其中,交强险因属于强制保险,即使车辆使用性质改变,也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因此保险公司仍要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责任。

  “根据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可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保险公司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其性质属于出租车业务,而其加入的是私家车保险,营运期间发生的事故,不属于私家车保险的责任范围。

  他强调,如果车辆性质属性发生了变化,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么解除保险合同,要么增加保费。如果未通知的,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而保险公司亦对私家车从事运营非常敏感。“我们其实很难举证一些私家车是网约车,或正在从事网约业务,”上海某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专车、拼车引发的保险事故近年来并不少,但大部分车主向保险公司隐瞒了真相、打“擦边球”,使得保险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理赔。

  “用低保费投保高风险用途车辆,出事故了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显失公平。”该人士说,私家车保险为运营车辆事故买单,保险公司相当于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