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监事会改革工作座谈会

12.12.2017  13:14

      12月9日,中国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嘉定区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陈竺指出,上海市嘉定区红十字会设立监事会,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正式施行以来,全国红十字系统第一个依法选举产生的监事会,实现了依法设立监事会的突破,是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和导向作用。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的重要意义。做好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实现红十字工作与时俱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求的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的根本要求;更是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他指出,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核心内容就是要依照红十字会法设立监事会。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依法设立监事会,是红十字会自我监督职责的法定化,是对包括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在内的综合性监督体系的完善和补充,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红十字工作中的风险,是实现红十字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科学化水平的本质要求。

      他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监事会,不能停留于讲试点,而是要依法全面推进,把监事会依法建起来、把工作开展起来。要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工作。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中央精神和红十字会法要求,听取指导意见,主动和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尽最大努力争取支持,解决监事会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红十字会党组要负起在本单位本系统抓监事会改革的领导责任,把监事会改革工作纳入红十字会重要工作日程,党组书记要直接抓、亲自推动,切实把这份责任扛起来。各级红十字会要抓紧制定设立监事会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有节奏地加以推进实施,对于明确的工作任务一项项抓紧落实,把依法该建的监事会全部建立起来。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指导,监事会建设可以有多种模式、不搞“一刀切”,鼓励基层对监事会改革积极探索实践,切实使监事会的设立和运行既依法、科学,又符合基层实际,受到基层欢迎。要认真组织开好会员代表大会,使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完全符合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坚持专兼结合,建强监事会队伍,真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监督铁军。对已经设立的监事会,要通过实践探索,进一步细化职责、建立制度、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强化过程、形成常态,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好作用。上级红十字会要强化对下级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督查,对于不负责任、虚以应付、拖拖拉拉、工作不力的,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要积极探索监事会建设规律,总结交流和宣传推广各地推进监事会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汝鹏主持座谈会。他说,陈竺会长的讲话,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群团改革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的高度,提出了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领会、深入研究、付诸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他要求各地将陈竺会长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向各级红十字会进行传达,同时要向省区市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红十字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地红十字会要根据换届工作安排,抓紧制定理事会、监事会改革方案,并将改革方案及时报总会备案。

      座谈会上,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王浩介绍了嘉定区红十字会依法设立监事会的工作经验。来自江西、江苏、内蒙古、四川、广西、安徽、浙江、河南、河北等九个省级红十字会的常务副会长交流了各地筹备换届和设立监事会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嘉定区委书记马春雷出席座谈会并致辞,来自全国14个省级红十字会和上海市各区红十字会的负责人参加座谈。

      参会代表还参观了上海红十字运动历史文化展馆、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灾害场景体验基地和嘉定区南翔智地群团服务站。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