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举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续约仪式

19.05.2018  00:01

      5月11日,上海市红十字会举行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续约仪式,16家市直属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领导及红十字会秘书长近30人参加。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浩亮与各医疗机构的领导分别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医疗机构冠名协议书》,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孙大红主持续约仪式。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参加本次续约的16家市直属冠名医疗机构,在2015年5月与市红会签订的《医疗机构冠名协议书》即将期满前,向市红会提交了《关于继续红十字冠名的申请》。三年来,这些冠名医疗机构年度评估合格,其中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连续三年年度评估成绩优秀,红十字工作成绩显著。由此,市红会同意继续冠名并续约。

      上海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王子美在续约仪式上作《上海市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报告》。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是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执业、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并在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其从事的人道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80年4月市政府批准同意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命名为红十字医院开始,上海市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工作就此展开。近三年来,上海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工作通过“加强管理督导,确保规范有序;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增强传播力度;组织分类培训演练,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全面客观评估,务实推进工作”等强有力的措施,坚持人道宗旨,以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能力培养、推进“三救”、“三献”等各项红十字工作常态化开展为重点,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红十字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了冠名医疗机构在人道领域中的独特作用。

      张浩亮最后在讲话中对各冠名医疗机构近年来在红十字工作中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表示感谢,进一步强调了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并指出: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各医疗机构珍惜红十字冠名,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冠名协议,认真履责,做好工作,从历史的厚度、国际化的高度、群众性的广度上体现上海红十字工作的优势和特点,打造红十字品牌,有效推进红十字事业的不断发展。

 

(上海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