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人民调解新发展理论研讨会

08.07.2016  18:09

 

近日,由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司法行政工作研究会共同举办的“‘十三五’规划与司法发展系列研讨之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人民调解新发展”理论研讨会在市司法局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公安、检察、法院、市委办、卫计委等市级单位及高校的专家学者共100人参加了研讨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司法行政工作研究会会长郑善和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市综治办副主任谷继明致辞,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王学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共同主持。

 

郑善和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人民调解如何站稳一席之地并不断发展,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大课题,人民调解必须要有独立生存和良性发展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必须要有保持传统优势但又兼容并蓄的调解思想观念和文化元素,必须要有适应需求符合权威、专业、高效的服务平台架构和人力资源支撑。要善于从历史发展中,积极寻找人民调解的现实路径;要善于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注重国际视野和先进经验;要善于从适应新时期群众需求上,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王学泽同志充分肯定了上海近年来的实践和理论探索,推进的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实用性。希望上海市有关部门,借助法学人才集聚的优势,把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更深,推得更广,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会上,闵行、杨浦、浦东、普陀、徐汇五个区县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做了深入、生动的交流发言。闵行区司法局紧扣“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人民调解的新发展”,提出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避免用单纯的诉讼方式解决物业纠纷;构建党委、政府统筹,司法、公安、房管、综治等职能部门衔接配合,人民调解、律师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本模块;探索公益性收费和市场化运作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杨浦区司法局聚焦“人民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功能和作用”,提出从完善组织架构、拓宽受案渠道、建立纠纷分流与衔接机制、知识产权专业调解人才培养等途径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服务、保障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浦东新区司法局提出,以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描绘了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的浦东模式;主张人民调解员应当纳入职业序列,薪酬不低于同资历的社会标准水平;要从队伍、能级和市场三个维度,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打造一支业务精、专业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的孵化器功能,主动对接各类社会力量发起成立的专业调解组织,优化资源配置,打造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的大平台。普陀区司法局交流了人民调解促进社区自治、共治、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认为人民调解在其中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民主协商的平台性作用、强化法治意识的教育性作用、弘扬社会道德的凝聚性作用;人民调解要以“大治理”理念为统领,以“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为抓手,以“培育社会组织”为重心,以“优化队伍建设”为基点。徐汇区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的新发展”为题作了交流发言,认为要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服务的“获得感”,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丰富并延伸人民调解服务内容,要下沉法律服务力量,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同度”;要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组合拳”,不断深化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鉴定、第三方评估等对接,打造“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市公安局介绍了本市公安机关调解工作的实践,推进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两所联动”化解社区矛盾,以及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的经验。

 

与会的专家学者聚焦“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社区治理”展开深度讨论。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余冬爱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做了回顾,2011—2015年,上海法院共受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2434件,予以确认12394件,占99.67%,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及司法局建立了定期的沟通、反馈和通报制度。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司法确认的范围,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取消金额的限制,同时对恶意的虚假调解加强防范,与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协同建立预防、制裁、惩罚、追究的多方位、多层次的预防体系,共同来遏制虚假诉讼。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洪冬英从司法确认程序的范围、司法确认裁定的性质三个方面作了理论解读,强调司法确认程序的设置,目的是有效提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效果,必须进一步规范、细化司法确认的审查程序。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冰在O2O视频连线中阐述了司法确认制度的重要性。市委办公厅市区处副处长林竞君发言认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人民调解是最有活力、最体现群众工作理念、最体现社区自治内涵的一种调解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体系、规范组织架构、提升队伍专业化的能力与素质。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指出,从居民自治到社区共治,是社会治理的一个发展大势;人民调解的专业化发展将促进社区治理从自治走向共治,在社区共治中,人民调解是“快车道”,诉讼、行政调解是“慢车道”,信访是“公共汽车专用道”。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福华认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抓住关键性的问题:一是成本的问题。100年前奥地利学者提出了民事司法的福利化概念,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来讲,96.67%的高比例获得确认,在成本方面较好地体现了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照。二是对正义的追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查过程中确实存在风险,这种风险与人民调解协议的快速确认是紧密关联的,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尽力规避风险。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施伟东阐述了人民调解的定位问题,认为人民调解要成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发挥基层民主协商的生动实践、成为基层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的平台、人民调解工作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插上移动互联的翅膀,扩大影响力,放大正能量,走信息化、专业化、平台化之路。

 

市法学会副会长沈国明作了学术小结。他指出:上海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从诉讼的量可以看出,社会矛盾进一步呈现高发、多发的趋势,社会建设需要人民调解事业的发展。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强人民调解的研究:第一,在主动设置或确定调解的范围上做一些探索;第二,要研究专业性、职业性的问题,广泛发动地方的医院院长、学校校长、退休教师等更多的社会公信人士来做调解工作;第三,建议由市综治办牵头,编撰成功的经典案例,以此为基础形成调解规范。

 

本次研讨会实行全程网上直播,线上线下互动,并在微博上进行文字、图片直播。数据显示,相关文字图片直播的微博阅读量达13.1万人次,视频直播点击次数累计2.2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