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精神病发杀人免担刑责 儿子看管不力被判赔
“以前都没事,谁知道这次会这样,”小连得知父亲杀了人,惊诧不已。老连是一位精神障碍患者。去年5月,他出院在家独居期间,病情复发,将好友胡女士杀害。胡女士的家人把老连、老连的监护人小连还有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昨天早上,镇海法院审理此案。
患精神病的老爸出院,儿子无力照顾
老爸自行停药,病情复发,杀了老友
住在镇海的安徽人老连40多岁,是一位精神障碍患者,存在明显的关系妄想、被害妄想、被跟踪感等症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他一直在宁波某精神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曾有几次短期出院。
去年5月,住院中的老连觉得自己病好得差不多了,吵着要出院。
医院经诊断与评估,认为其病情稳定,无明显过激反应,交流和正常人已差不多,就开了药,联系其监护人、儿子小连为他办了出院手续。
小连接老连出院后,因要到国外读书,就为他租了房子,留他独住—他想,老爸反正有药吃,应该没问题。
老连独自在家,觉得状态不错,就没按医嘱及时服药。很快,他开始失眠,脑子也开始胡思乱想。
终于,他带上菜刀,坐出租车赶到老友胡女士家,将她杀害。
被害者家人将患者父子、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患者父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发后,警方确认,老连在杀害胡女士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既愤怒又无奈,胡女士家人起诉老连、小连、医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40万元。
镇海法院审理认为,老连的民事责任不能免除。而其监护人小连自愿接其出院后,没尽到看护管理义务,以致老连杀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老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其财产不足以赔偿部分,由小连承担。
胡女士家人也将医院告上法庭,理由是医院把精神障碍患者放出来,才有了悲剧。
但医院认为,院方是对老连进行了必要的诊断、检查与评估后,才允许他出院,“我方还履行了出院的告知和说明提醒义务”。
对此,法官认为,老连并非法律规定的强制住院治疗的病人,享有自愿出院的权利,所以院方不应承担责任。
镇海法院宣判,老连父子赔偿胡女士家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39万元。
医院出于人道主义,给了胡女士家人九千元。
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若要对精神病人实行住院治疗,必须满足两大条件:就诊者被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且已经发生伤害自身/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根据该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得强迫任何人接受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社区成立精神疾病康复机构
有专家表示,社区成立精神病患者康复机构,或者给已经痊愈的病人建立康复基地,或许是个好办法。
专家建议,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社区,由社区康复机构对患者进行跟踪治疗,及时提醒注意事项,这样可以对出院后的精神病患者居家治疗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同时,也可以慢慢尝试让精神病患者融入社会。
杭州市的一些做法可供参考。《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自2007年3月1日实施以来,杭州市精神病防治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大步推进。至2009年底,杭州市就已率先实现了各县(市、区)社区精神卫生管理全覆盖,所有街道都设立了精神疾病防治联络员,聘请了精神病人家访医生,打造了一张较完善的社区精卫防治网络。
如何与精神障碍患者相处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2月发布的信息显示:据我省流行病学调查,我省15岁以上人群精神疾病总患病率为17.3%。以第六次人口普查我省常住人口5443万计算,全省约有941.63万精神障碍患者,其中约60万为严重患者。
“菜花黄,痴子狂”,眼下正是“菜花黄”的时节。那么,该如何与精神病患者相处呢?专家建议:
1、对兴奋躁动的病人,语气要平和,以安抚为主。批评或指责不可取,也无效。
2、对幻觉妄想的病人,既不能过分关心,又不能冷眼视之,防止患者提出极端要求。
3、对抑郁自责的病人,要态度和蔼,耐心解释以减轻其心理压力。谈话时多鼓励少打断,让其宣泄,适时表示同情和理解。
4、对反复要求自杀的病人,除态度和蔼,要敢于和病人讨论自杀话题,主动涉及其症状,不要怕刺激患者。同时,要加强看护。
5、对敏感多疑的病人,以反复劝说、解释或给予适当保证为主。家庭成员间讲话尽量不要回避患者。